請總統重提大法官與監委適任人選 中國人權協理事張學海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

據報導為因應內閣改組及基於對在野黨展現善意之考量,陳水扁總統將更動第四屆監委部分提名名單,盛傳前大法官蘇俊雄可能取代蕭新煌,原「張蕭配」可能變成「張蘇配」或「蘇張配」。對於正副院長人選如何更動及其他監委人選,這是總統的提名權,是否妥當適任,本應由立法院依憲法規定進行審查,立法院因政黨對決拒審而延宕已逾一年,成為憲政史上最惡劣的一次創例。誠然原提名名單有部分人選爭議性過高未必適任者,但立法院拒審反而無法逐一透過人事同意權的審查程序「汰劣存優」,致使其他優秀人士「失業」長達一年之久,反而造成「劣幣驅逐良幣」之負面結果,也使監察院形同「廢院」成為國際的一大笑話。
殷盼朝野展現智慧與誠意,立即進行實質審查。其中部分爭議性過高之人選,阿扁總統不妨考慮重新提名,納入監察院對等機關公務員懲戒會委員及其他實際從事國際及國內人權工作者加入監委陣容,使之更能發揮監察權之功能。
此外,由於大法官楊仁壽於日前榮任公務員懲戒會委員長,大法官出缺一位,陳總統也應該利用立法院本會期將行使人事同意權之機會補提適當人選。鑒於司法院三個終審機關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歷年均有資深績優人士出任大法官,本次三機關均有推薦適任人選,惜只提名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為全國唯一而且最高懲戒機關,每一位委員均為簡任十四職等,在司法界德高望重,已多屆大法官提名未蒙青睞,司法界頗多怨言,若能從公務員懲戒會委員中拔擢優秀人士出任大法官,除可彌補以往之缺憾外,更可以加強大法官之陣容,阿扁總統補提名誠為「一舉數得」相信必能贏得朝野肯定,希望在人事底定之後,使國家憲政及法治之運作能再創新猷!